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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3月11日 星期三

保險相關基本稅務:所得稅、遺產稅及贈與稅


作者:黃子欣




(稅的實務細節會依每人不同,以下簡化以通則說明,請進一步確認自己適用狀況。)

開始來點會頭昏的分享,就像上圖一樣,聽到「稅」大家都有既害怕又「阿雜」的感覺 XD,尤其「保險」商品已經夠複雜了,再加上「稅」,真的是昏上加昏了。

為了降低頭昏機率,有以下 3 項的人可以跳過不看。

付錢繳保費時
     1. 每年申報所得稅時不是採用列舉申報的人,跳過不看。

從保險公司領到錢
     2.  自己領:當年度都沒有發生,跳過不看。
     3.  留給後人領的:預計金額沒超過 1,200 萬元,跳過不看。

若你 3 者都未符合,請回到此篇(保險基本觀念,為什麼我們需要買保險?),複習一下保險基本觀念,看看保額足不足夠?若足夠了,請安心睡覺,定期每年檢視就好。


付錢繳保費時


採用列舉申報的人適用。大部分適用列舉申報的人,保費通常每年每人很容易超過 24,000 元。留意以下紅字部分:




從保險公司領到錢時


這部分就相對複雜,大家要多點耐心了解,評估自己可能面對的狀況。領到保險給付時,主要稅負有兩種:所得稅、遺產稅及贈與稅。

先說明一個保險分類,依性質可以分為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,通常社會保險都是免稅。
  • 社會保險:各種跟政府相關的保險,健保、勞保、公保、農保...等。
  • 商業保險:就是我們一般自己跟保險公司保的保險。


整理如下圖,其中還有許多眉眉角角,例如誰當要保人、誰當被保險人、寫誰為受益人...等,有機會再做更深入分享。




遺產稅中要留意,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所有贈與財產給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...等,均應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,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,即使已經繳納過贈與稅也一樣,都須先納入遺產稅計算,再將已繳過的贈與稅額做抵扣。

「天有不測風雲,人有旦夕禍福。」雖然一般人有時避諱提及死亡,但遺產稅很難在發生時,去找到節稅方式,現稅法也採用「實質課稅原則」,惡意的避稅方式還是有可能需補稅,並且有罰則。建議稍有點資產的,針對遺產應提早做規劃。

一是錢留給自己人總是比繳給政府欣慰,二是不要留問題給後代。不然看看王永慶,遺產問題超過 10 年了都解決不了,千萬不要留這種問題給後代,破壞家人一輩子的感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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