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5/19 更新
作者:黃子欣
報稅時那些算海外所得?要申報多少金額?大家常常傻傻分不清楚,今天來簡要分享一下常見的誤解,大家可以檢視一下自己有沒有這種狀況。
先檢視一下那些算海外所得:
海外所得申報常見五大錯誤
一、海外所得的免稅額度非用「個人」算
是用申報戶,若夫妻一起報,要加起來一起算,若你父母也報在你的申報戶下,請挖出他們的海外所得,都要一起算 XD。
二、不是看「匯入」金額,是用所得產生年度計算
例如:我海外 108 年領了股利 100 萬,錢都放海外帳戶,沒匯回,但仍應算為我 108 年度有海外所得 100 萬。
三、海外所得免稅空間不一定是 670 萬
此要依你真正的綜合所得與稅率去計算一下,有的人其實 600 萬就超過了,高所得人甚至海外所得有 1,000 萬都不一定會被課稅。
計算式:
(A)一般所得稅額:26.5 萬(依累進稅率表計算)
(B)基本稅額= 26.5 萬=(200 萬+ 602 萬- 670 萬) × 20%
一般所得稅額(A)≧基本稅額(B),無須繳納最低稅負制基本稅額。就是只繳 26.5 萬所得稅。
四、透過銀行買基金,不一定是國內所得
購買海外基金,要算入海外所得;但若投資標的是「大陸地區」,這不是海外所得,而是併入國內所得計算。
五、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記得計入。
通常較高稅者,在 108 年申報開始適用分開稅率 28 %,計算股利及盈餘,要記得在此加回列入為其他所得。
稅的實務細節計算會依每人不同,請進一步確認自己適用狀況。
【註】
計算公式:
基本稅額=[(綜合所得淨額+其他所得)-670 萬扣除額]× 20%稅率
其他所得包含:
- 特定保險給付(95.1.1後訂立之壽險、年金險) ,每一申報戶全年超過 3,330 萬元者。
- 非現金捐贈扣除額。
- 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受益憑證。
- 海外所得及依港澳條例免稅的所得(海外所得≧ 100 萬者,全數計入)。
- 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。